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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氟康唑胶囊医药招商

氟康唑胶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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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区域:全国
产品类别:西药产品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65612。
产品类型:不详
产品剂型:胶囊剂
更新时间:2024/9/24 21:39:50
  • 产品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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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:
      1.念珠菌病: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;播散性念珠菌病,包括腹膜炎、肺炎、尿路感染等;念珠菌外阴阴道炎。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,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。
      2.隐球菌病: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;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,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。
      3.球孢子菌病。
      4.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。
    氟康唑胶囊
    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。其化学名称为α-(2,4-二氟苯基)-α-(1H-1,2,4-三唑-1-基甲基)-1H-1,2,4-三唑-1-基乙醇。
    性状]本品为硬胶囊剂, 其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。
    [适应症]
    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:
      1.念珠菌病: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;播散性念珠菌病,包括腹膜炎、肺炎、尿路感染等;念珠菌外阴阴道炎。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,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。
      2.隐球菌病: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;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,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。
      3.球孢子菌病。
      4.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。
    [规格] 50mg*12粒
    [用法用量]口服。
      成人
      (1)播散性念珠菌病:首次剂量0.4g(8粒),以后一次0.2g(4粒),一日1次,持续4周,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。(2)食道念珠菌病:
       首次剂量0.2g(4粒),以后一次0.1g(2粒),一日1次,至少持续3周,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。根据治疗反应,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.4g(8粒),一日1次。(3)口咽部念珠菌病:首次剂量0.2g(4粒),以后一次0.1g(2粒),一日1次,疗程至少2周。
    [贮藏] 密封,在干燥处保存。
    [包装] 铝塑泡罩包装,6粒/盒,12粒/盒。
    [有效期] 24个月。
    [执行标准]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
    [批准文号] 国药准字H20065612。
    [生产企业]
      企业名称: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
      生产地址:辽宁省营口市路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    优势:1、国家医保、国家基药。
    2、吡咯类抗真菌药。抗真菌谱较广。
    3、适应病情较重的患者:念珠菌病、隐球菌病、球孢子菌病。
    4、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。
    5、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-450的活性,抑制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。
    6、口服吸收良好,不受食物、抗酸药、H2受体阻滞药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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